儒道释耶回五教的教化过程中,瑜伽术与之皆有其特殊的教义,亦有其殊胜之处。乃在于因众生是个人喜爱,个人所向往的修持方式,如入于瑜伽术去作自己在凡尘中的修持范畴。因而即以个己所需要之方式,去行使个己有利自己之方法,来成就自己。如此在芸芸众生之中。是个己所甘愿承担与接受的修持方式,也因个己所爱与选择。任何人皆无法改变。其在
瑜伽修持方式中的作为,因而亦由个己所能接受与成就的方法。达至修持改造的目的,才是促成瑜伽在人世间的发展。
芸芸众生在自我所愿意的范围中,能入于修持路径,正因如此也是减少在人世间造就恶业的机会。因而瑜伽观的教化是有安定人心之所必须也!又因为瑜伽观的教化过程中,每每必须要能在润生的利益中,以自己为出发点,才能促成自己因修持,能减少造业的机会。倘若不入于
瑜伽观之教化中,众生也习观其在思想作为中,又如何能减少业因造就的过程,因此有修与无修的众生,即是如此的分野。
瑜伽观是改变心志思想观念的作为,远比无修的众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如此是有修之众生能成就自己,更能减少造业之机会,亦是教育所传承,教化所接续。因而有修即比无修的众生,看起来即有一份修持中和蔼可亲的态度。如此是有修众生理应具备的本质,否则若论修持后,还同无修的众生一样之时,那即非是修持者应具备之作为与态度。因在有修是改造不良习气,与不良含因之本质。一段时间即可观视其作为,可判定其所作为是真正的修持,还只是一知半解,甚至远比无修的众生更难以让人赞同。
修持是法界众生所具备之条件,能否入于瑜伽法门修持,亦观其自己意愿否?瑜伽术具有安定人心之作用与成就之条件,是否能具足在人世间真正作修持的规范,还是鱼目混珠,充个人数而已,如此而论不该言已入修持境地。因「修」是改造不良习气与含因之过程,若无法在「持」之中弃除原来之秉性,亦仍是众生一个。更难以言自己在修持,其实早已脱离了修持应有的规范,如此有修与无修可让人观看即一目了然,又在于
圣贤所观视的,早已了知其原貌,无法逃避圣贤的法眼,有时甚至比无修的众生更糟糕。因而有修与无修,真修与实炼否?自己是最能了知,他人所能观视的只是一部份而已。其实真正能给予众生自己心性的改造,才算是有修与真修之人,否则只是充其数量,而谓之修持,实乃脱离了
瑜伽术修持的范本。
法界众生是一切皆平等视之!瑜伽人所担负的职责,不但是自己要作好,甚且是后进所模仿之榜样,亦给予后进有一条轨迹可寻之,可进之!然而瑜伽观视一切法界众生皆平等。如此而言「师师相传,脉脉相续」即在于尊师重道之中,而成就领导者的地位。因此有诸多位居领导者,在先前开创宗脉相传,能一视平等,但往往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。因后进之学生所相互推崇,渐而迷失在掌声中,高阶中、权势中,渐渐的丢弃往昔那股宗脉枝叶相承的初发心。进而承受了诸多后进的前拥后推,促成愩高我慢之态度,更把自己的初发心,入于不能平等之境地,亦即是唯我独尊了!
因而法界众生是个自本灵所具足的个体,不因轮回之转换,而抹杀了真如自性,因此即在法界中有平等的作为。然而不论位居领导或高阶,只在此生所具备能拥有之,亦是该时段之所为而已,若是产生了愩高、我慢、自大的心态与作为,如此皆背离了人世平等,法界平等,众生平等之规范也!因而即是自己早已迷失了原本纯真的本性。更把自己承受了掌声的恭维,众人的拥戴,若失却初发心则先是自己已迷失,如何能归返先天的自性即难矣!因而人生之中更不能达至法界众生的平等。
瑜伽圣贤于慈悲中教化,因此法界众生,不论在任何流派相传之领导者下修持,实应要众生平等,法界平等,不可执视我已处于高位,而漠视其它众生,要知经过一段的时间,一切可更改高阶的存在,如此能永居高位否?不也!因而亦不可轻视其它
瑜伽流派所教化也!因此不论任何流派皆有其教化的功能,教化的实质意义,亦由教化中不论所承领的使命有多大,所师承的宗脉有多高超,亦无法保证每位后学者,皆能全部回归极乐世界,或无极仙乡。
法界是一切大道之根本,不只是人类而已,尚有诸多有情世界的动植物。而一切有情与非情的众生,即是法界芸芸的众生,如此即是一切平等,众生平等,自性平等。而人类只是站在能有智慧去判断自己所愿意,自己所选择的一条路,不论好与坏皆是自己所喜爱也,如此他人也就无法替代了。因而即是法界众生平等的自由选择,自己决定也!是否如此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