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性是人的客观存在,它既有正面的个性,也有负面的个性;既有外显的个性,也有内向的个性。而每个人的个性发展都需要有利地引导和培养,使个性的正面因素得以扬长和发挥。因此,培养个性的意义是充分调动个人内在潜力,使个性的能量在社会中得以自由发挥,达到“自我实现”的目标;尤其在习瑜伽形体再造的创造中,个性乃是形体艺术的生命,是形体艺术风格和特征形成的基础。
(一)习瑜伽中动机和兴趣的激发
在个性倾向性的诸因素中,动机和兴趣是最活跃、最现实和最直接的成份,是直接推动习瑜伽的内部动力。有了学习动机,习瑜伽才更加有效。学习动机与学习目的既有区别也有联系。学习目的是习瑜伽者在学习中所要达到的某个结果,而学习动机则是使习瑜伽者去达到目标的内部动因。动机影响效果,效果又能促进动机。动机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不是直接的,需以学习活动为中介,因此,要激发学习动机必须把握好学习动机、学习活动、学习目的三者的辩证关系。
学习兴趣是指在习瑜伽中带有积极情绪色彩的内在心理倾向。它是习瑜伽中最大的情绪力量。兴趣是动机的重要表现形式,也是动机中最活跃的成份。兴趣与动机具有同样的动力功能。实践证明,学习瑜伽者的兴趣是促进智力发展和个性形成的重要途径。成功的习瑜伽者都是以对瑜伽产生兴趣为动力,并经过长期努力而成功的。兴趣可以触发人的好奇心并引起关注,从而去探索;兴趣培养了人的探求真理的欲望即求知欲;兴趣激发了人的情感,使其愉快积极地达到忘我境界;兴趣促进了人的观察力、注意力、思维力、想象力、创造力以及毅力和理想等各方面的素质发展。瑜伽红尘认为:“兴趣在个体发展,人格塑造和人格关系中非常重要,它的意义无论怎样估计都不会过高。”(桑田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