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处位置:瑜伽红尘禅与瑜伽佛说因缘 → 爱情与涅槃 更新时间:2011-08-17


爱情与涅槃

     现代禅李元松居士说:“从涅槃的立场,来看人类的婚姻,其实婚姻当体即涅槃。龙树菩萨说:‘诸法从本以来皆涅槃相。’大乘经论及 瑜伽禅典之中也处处向世人明示‘溪声尽是广长舌,山色无非清净身’、‘郁郁黄花无非般若,青青翠竹尽是真如’的理趣。”1从这一观点出发,李居士进一步说明:“以情欲而言,其实情欲本身有何咎呢?我们认为情欲不好,甚或产生排拒、罪恶之见,难道不觉已经背离‘缘起即空’的精神,以及佛教无嗔的原则了吗?般若经云:‘真如法门不舍一法,若舍一法即是谤佛。’”所以从般若的立场来看,李居士认为遍一切法都是药,嗜欲重只是障碍圣果的证得,却不是生死轮回的根本。

我认为,涅槃的本性即空,空绝对不像石头一样无情无义,如果像石头一样无情无义,那就是顽空,根本就不是涅槃了。欲界众生之所以不能证得空性,乃来自他的人我对立,而不是情欲的本身,情欲的本身是没有罪过的,也不是轮回的根本。要说明这个问题,我们要把情欲与爱情区分开来。从境界来说,情欲是底层次的,而爱情是高层次的。情欲的目的是占有对方,而爱情的目的是爱护对方。情欲可以说为世俗的爱情,而爱情应该是真正去理解、体贴对方,并能为对方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于生命,这才够得上称为爱情,或者说称之为真正的爱情,而世俗的爱情是不够爱情这个称呼的。所以当情欲上升为真正的爱情的时候,人我对立即已经消失,本性即空即涅槃。因为真正的爱情使人去除了一切杂念,当个人全部为对方着想的时候,小我既已经消失,空性即已经产生,正是趋向涅槃之境。

从情欲过渡到爱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,只要我还在现实生活中,一定就有情欲,并非有情欲就不能涅槃。正如李居士说“如果稍有情欲便无法证得菩提,那么佛陀现在也还是生死凡夫。”释迦牟尼也要吃饭、穿衣,也娶妻生子,腰酸背痛也请阿难尊者替他捶背。《金刚经》一开头就说释迦牟尼托钵乞食,正是说明众生在情欲中实现涅槃,出世不离开入世。如果 一位瑜伽者或佛教徒把情欲看成洪水猛兽,必然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,再次出现人我的对立,于涅槃的道路越走越远。出家修道,最后也离不开情欲和爱情。真正的出家是大丈夫事,这一辈子辞亲别爱,一心修行,确实不是容易的事。但是要证得大乘的涅槃,仍旧离不开情欲和爱情。出家就是暂时利用一个优越的环境,从小我走向大我,最后趋于无我的定境,以便更好去除人我对立,一旦去除人我对立,他就仍旧不能离开众生了,所以 瑜伽大德或出家高僧即是大乘菩萨,大乘菩萨一定会乘愿再来,在无数的轮回中,仍旧与众生为眷属,与众生打成一片,以实现最高的涅槃。心、佛、众生三无差别,离开众生不能成佛,也不能实现涅槃。

作为信奉瑜伽者或真正的佛教修行者来说,应该从小我的情欲过渡到大我的的爱情。如果男女双方相互维系的要素只是情欲,那么必然是悲剧,这种可悲的关系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。因为小我的情欲必然是痛苦的,作为一个修行者来说,当他还没有定力去感化对方的时候,他所能够作到的就是避免悲剧的产生,与对方友好分手,不能去仇恨对方,发愿成为对方永远的朋友,在下辈子或许还可以作为眷属而成为相互渡脱的对象。对于已经组成的家庭来说,也没有必要去维持一个受伤的家庭,受伤的家庭对于双方都是痛苦的,不符合大乘佛教 及奉爱瑜伽 观的精神。与其双方都在痛苦中生活,不如早点友好分手。之所以在我们这个世界爱情悲剧多,就是因为没有真正的爱情即走向大我的爱情。文学家说:“幸福的家庭都相似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”夫妻有两种因缘,一种是讨债,一种是还债。讨债必然是痛苦的,还债必然是幸福的。也有既有讨又有还的,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。所以我们应该广结善缘,才不会遇到讨债的对象。广结善缘,那就是要实现大我的爱情,一旦拥有真正的爱情, 瑜伽人也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解脱。

众因缘生法,我说即是空,是名为假名,亦是中道义。所以李居士说婚姻当体即不生不灭,不净不垢的涅槃,是绝无问题的!我也非常赞同这个观点。(桑田编辑 摘自 摘自:在爱情中实现涅槃 作者: 曾琦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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