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处位置:瑜伽红尘瑜伽文档 → 瑜伽术的整体观念更新时间:2011-08-16


瑜伽术的整体观念

     所谓整体观,即是瑜伽术对于人体本身的统一性、完整性,以及对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整个认识。概括地说,就是认为人体与外界环境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,而人体本身则又是这一巨大体系的缩影(即人身小天地),也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。所以瑜伽术的整体观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:一是认为人体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因而从这一观点来认识和研究人体的生理、病理,以及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。二是认为人与自然界(即外在环境)也保持着统一的整体关系。

人体是由若干脏器、组织、器官所组成的。各个脏器、组织或器官,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,但这些不同的功能又都是人体整体活动的一部分,从而决定了机体在组织结构上的整体统一性,因而才保证了在生理上相互联系,以维持其生理活动上的协调平衡。在病理上则相互影响和传变,从而产生复杂的病理变化。

瑜伽术与中国传统中医学的机体整体统一性的认知基本一致,形成以五脏为中心,配以六腑,通过经络系统(这等同于瑜伽术的脉轮系统)“内属于脏腑,外络于肢节”的作用而实现的。五脏是代表着整个人体的五个系统,人体的所有组织器官都可以包括在这五个系统之中。人体以五脏为中心,通过经络系统,把六腑、五体、五官、九窍、四肢百骸等全身组织器官联系成有机的整体,并通过精、气、血、津液的作用,来完成机体统一的机能活动。这种五脏一体观充分反映了人体内部器官是相互关联的,而不是孤立的,乃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。(桑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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